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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发展

1999-11-22 来源:光明日报 晓华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教育部与河北、山西、内蒙古、黑龙江、安徽、江西、福建、河南、湖北、湖南、海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正式签定《1999—200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项目责任书》。

教育部决定采用项目目标管理的方式,在欠发达地区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项目责任制,将大部分国家一级特殊教育补助费用于这些地区,以促进当地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的发展。《项目责任书》对各地在2000年新建和改建的特殊教育学校数、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数、普通学校新建特教班数、特教班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数和培训在职特殊教育教师数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还明确规定了今后两年国家特殊教育补助经费划拨额度,并要求各地切实落实地方配套资金,确保2000年项目目标的实现。

根据《项目责任书》规定,到2000年,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将新建普通学校特教班1453个,新建特殊教育学校97所,改扩建特殊教育学校133所,培训在职教师13006人。在校残疾学生数将增长到37万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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